記者從地方政府知情人士獲悉,中央對新能源車充電設施的補貼政策或在今年年底公布,補貼數(shù)額預計將按照各地的新能源車保有量進行核定。
此前曾有媒體多次報道,新能源汽車充電設市財政補貼政策正在研究,可能將加油站的稅費收入轉(zhuǎn)移補貼充電樁產(chǎn)業(yè),這種模式類似于此前國務院副總理馬凱提出的“考慮征收燃油排污費,將這些費用用在電動車推廣補貼上”。
今年7月公布的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》提出,地方政府要把充電設施及配套電網(wǎng)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建設規(guī)劃,因地制宜制定充電設施專項建設規(guī)劃,在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,對建設運營給予必要補貼。
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已經(jīng)出臺了充電基礎設施財政補貼的政策,但國內(nèi)大部分地區(qū)仍在等待中央補貼政策。從市場來看,在放開充換電站資格之后,社會資本反應并不強烈,原因不外乎一次性投入太大、新能源車保有量不足、回報收益并不確定。因此,如果中央財政給予相應補貼,充電設施建設有望加快。